
根据 《中共永兴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永宣发〔2021〕22 号)按照“评比达标表彰活动”相关规定,经过作品申报、推荐、初评、复评等程序,经县文联党组研究并报县委宣传部审定,报告文学《中国银都崛起之路》、花鼓戏《嫂子送饭》、摄影《贫困户的笑脸》等9件作品获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作品优秀奖,小说《谷满的天光觉》、短视频《脱贫致富,砥砺前行》、《春华秋实》篆刻等15件作品获入围奖。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现将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0日,共5个工作日。如对公示的优秀作品奖、入围奖有意见,请于2022年1月20日18时前,以电话、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审评审办反映(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的名义所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评审办联系电话:0735-5678900(肖)
电子邮箱:ydf5678900@126.com
通讯地址:永兴县文联
附件: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审结果
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月15日
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审结果
责编:曹丽娟
来源:永兴县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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